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8〕15号)要求,经报送单位推荐、专家审议遴选等程序,拟委托北京市等5个省(区、市)、清华大学等10个高校、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等50个二级院(系)开展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9月12日至9月18日。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请于9月18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我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反映。来信请寄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邮编:100816),电子邮箱:szc@moe.edu.cn。
附件: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