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201712修订)

发布者:李凯发布时间:2018-03-20浏览次数:3791

    按照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1.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硕士研究生:

管理学院二、三年级全日制脱产学习的硕士研究生,须满足: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学风严谨,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并能将知识内化为创新潜能

 5.创新思维活跃,发展潜力突出

其中:

1)硕士研究生:申请者需在班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综合排名20%,并于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至少发表一篇符合认定标准第一类或第二类级别论文,且第一署名单位须为中国海洋大学排名在前的同学不符合发表文章要求,名额可以由后面符合要求的同学递补;若专业没有符合要求的同学,可以将名额转移给其它专业。

2期刊等级层次认定标准:

    • 第一类海大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目录(2017版)中的AB

    • 第二类海大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目录(2017版)中的CD

    • 三类○北大中文核心期刊

        ○ CSCD

 ○海大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目录(2017版)以外的CSSCI扩展版

    • 第四类:一般中文期刊(公开出版的会议论文)

3)关于期刊版本认定:海大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目录(2017版)请参见附件1CSSCI2017-2018)扩展版请参见附件2

4)作者认定标准:第一作者:本人第一;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


(二)博士研究生:

管理学院在校二至四年级全日制脱产博士研究生,须满足: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学风严谨,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并能将知识内化为创新潜能

 5.创新思维活跃,发展潜力突出。

博士研究生申请者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至少发表一篇符合认定标准第一类或第二类级别论文,且第一署名单位须为中国海洋大学

  2. 获得具有应用价值的发明专利授权或重要的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其中,对已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在本年度申报中,之前国奖申报中所提交的科研成果及相应支撑材料不能重复使用


(三)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评选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评选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评选学年因个人原因学籍状态处于休学或其他保留学籍情况的;

 4.原则上博士研究生修读年限超过4年,硕士研究生修读年限超过3年的;

 5.预计评定年度当年毕业的研究生;

 6.评选学年课程成绩不合格者。

2.奖励标准

1.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2.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


3.评定程序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自愿填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准备有关材料,采取公开答辩、现场评审委员会专家投票、并根据得票数量由高到低确定、确定推荐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学生名单。

四、公开答辩要求及投票细则

(一)答辩时间:每位申请人汇报3分钟,评委提问2分钟。

(二)申请人汇报时,请携带所有汇报所涉及支撑材料原件(发表文章、获奖证书、专利认定证明等),在个人汇报前将所有涉及材料原件交至评委席,评委专家需审阅论文其他申报材料后再投票,评审学术成果作者第一单位须为中国海洋大学,且只认可在校期间正式发表的学术成果,拟录用未正式发表的学术成果不得进入汇报内容。

说明:研究生秘书向管理学院国奖评委会提交的学术成果汇总表中,只可以列示认定标准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且研究生作为第一作者的学术成果,关于评选学年课程成绩专业排名(或学分绩)特指班级的学业奖学金排名;关于竞赛性活动特指专业性的竞赛,获奖情况由党团委老师负责认定

(三)答辩方式:采取PPT汇报。申请人在答辩汇报时,请将已发表的文章的期刊封面和全文在PPT中展示,并在PPT 中注明所属期刊类别,如有期刊类别不属实的情形将取消该同学参评资格。

(四)公开答辩委员会评委会有关要求:

  1. 答辩评委会委员如出席答辩,必须参加完所有申请人的答辩并打分后才能离场,为对所有申请人公平起见,评委会委员不得迟到、早退。

  2. 公开答辩委员会评委会实际出席人数必须达到全体评委的三分之二才能进行答辩。

  3. 采取无记名投票,每位评委在候选同学名字后划圈,多划或少划该票做无效票处理。

  4. 所有申请人按照得票数量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获奖名单。

  5. 若出现总得票相同对获奖与否有影响的情形,所有评委对所有得票相同且涉及获奖与否的同学再次投票,直至该部分同学的得票能够进行区分。

  6. 答辩委员会评委有直系亲属参加答辩的,该评委需要在其亲属参加评选的类别(硕士或博士)回避,不得参加该类别投票。有直系亲属参加答辩的评委需要在答辩前至少三个工作日告知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以及研究生秘书进行备案。

五、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定参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进行。

六、本细则由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分委员会负责解释。





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

                                                          201712



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201712修订).doc (评定细则word版本)

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目录(2017版).docx

附件2:CSSCI扩展版(2017-2018)共计200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