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根据中央、省委的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建立健全以“承诺、践诺、评诺”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推进机制,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中央提出,开展创先争优要通过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评选表彰等方式,建立公开承诺、上评下议的动力机制。建立健全承诺、践诺、评诺制度,是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立足工作实际和本职岗位,把创先争优的要求公开化、具体化、制度化,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载体。
公开承诺要把握“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师生员工、加强基层组织”的目标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把按照“五个好”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为师生员工办实事办好事等作为公开承诺的基本内容。党员要把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打算,按照“五带头”要求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岗位实际为师生员工办实事做好事等作为公开承诺的基本内容。
实行公开承诺要把握以下四个方面的要求:
1. 注重体现先进性要求。要着眼于基层组织创先进、共产党员争优秀、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按照党章规定的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和党员标准、义务及中央提出的基层党组织争创“五个好”、党员做到“五带头”的基本要求,由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作出公开承诺。把公开承诺作为各级党组织、党员增强先进性意识、树立先进性标准、践行先进性要求、展示先进性形象的具体体现。
2. 注重联系职责任务和岗位实际。要立足基层党组织职责任务和党员岗位实际,把做好公开承诺与完成本单位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结合起来,与落实基层党组织的工作任务和党员岗位职责要求结合起来,与解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切实提高公开承诺的针对性、实效性。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防止形式主义,确保兑现承诺,取信于师生员工。
3. 注重为师生员工办实事。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倾听师生员工呼声,主动关心师生员工困难,把师生员工的意愿和需求作为承诺的重要内容,并与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结合起来,帮助解决师生员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党员要根据岗位职责要求以及自身能力和特长,向师生员工承诺几件办得到的实事好事,帮助师生员工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让师生员工得到更多的实惠。
4. 注重分类指导。根据不同类型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实际,分类别、分层次开展承诺。各级党组织要围绕推进教育改革、搞好教书育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管理水平,重点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基层组织体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科技创新水平、增强社会服务能力、办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等方面作出承诺。
教职工党员要围绕教书育人、服务发展,重点在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等方面作出承诺。教师党员要围绕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刻苦钻研业务,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努力做培养高素质人才、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先行者等方面开展承诺。管理岗位上的党员要围绕带头勤奋工作,依法治教,依法行政,勇于探索,不断创新,努力提高管理水平与服务质量等方面开展承诺。后勤服务岗位上的党员要围绕热爱本职工作,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为师生员工办实事办好事等方面开展承诺。离退休教职工中的党员要围绕关心支持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努力做到老有所学、老有所为,积极关心和帮助青年教师和学生健康成长等方面开展承诺。
学生党员要在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团结和带领广大同学共同进步,努力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等方面创先争优,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承诺:自觉把自己的人生追求同祖国的前途命运联系起来,坚决听党的话,跟党走;坚持全面发展,不断提高自身科学文化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努力成为社会需要的有用之才;把学习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统一起来,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更好更快地成长成熟起来;要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和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第一轮“承诺、践诺、评诺”从现在开始,以“牢记宗旨服务师生、庆祝建党90周年”为主题,到2011年“七一”前完成。第二轮从2011年8月开始,以“做贡献创佳绩、喜迎党的十八大”为主题,到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完成。
二、公开承诺
1. 提出承诺事项。要立足“群众期盼什么、党组织和党员能干什么”提出具体承诺事项。基层党组织要广泛听取师生员工意见,了解师生员工所思所盼,采取召开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开展“我参与、我承诺、我奉献”讨论等方式,紧紧围绕学校和本单位中心任务、重点项目,根据职能特点、任期目标、年度目标开展承诺;党员紧紧围绕本单位本支部的中心任务或承诺事项,根据个人实际,结合依岗履责、为师生员工办实事进行承诺。
党员领导干部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带头承诺,标准要高于一般党员。普通党员推行设岗定责、依岗承诺。离退休职工中的党员和年老体弱党员,视身体状况,本着个人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承诺。
2. 确定承诺事项。基层党组织提出的承诺事项,要报上一级党组织审定把关备案;党员提出的承诺事项,由所在二级党组织审定把关备案。要确保各项承诺具体明确、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对联系实际和岗位特点不够紧密的,督促其修改完善。
3. 公开承诺事项。承诺事项确定后,上一级党组织和下级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应签订公开承诺书,也可通过本单位网站、公开栏等形式公开发布,促使党员亮出身份、亮出承诺,让师生员工充分了解,增强践诺履责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第一轮公开承诺应于10月21日前完成。请于10月21日下午5:00前将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公开承诺书(附 件1)和本单位党员公开承诺情况汇总(附件3)报党委组织部。
三、认真践诺
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承诺践诺情况要建立登记册,明确具体承诺事项、承诺单位或承诺人、完成时限等。对承诺践诺事项要逐项登记,对完成不及时的要督促落实。
基层党组织、党员践诺情况实行每月一记实, 每季度一汇总。 对完成难度大、涉及面广的事项,上级党组织要积极创造条件,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扶持。
基层党组织一般每季度将承诺事项践诺情况向党员群众通报一次,党员践诺情况每半年通报一次,表扬先进,督促后进。
四、评诺表彰
2011年“七一”和党的十八大召开前,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承诺、践诺情况进行评议。 评诺按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诺结果作为评先树优和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1. 党员互评。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以创先争优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逐一对承诺事项进行述职。在述职的基础上,对每个党员提出评议意见。
2. 群众参评。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由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践诺情况专项述职,组织群众代表和服务对象代表现场评议。
3. 领导点评。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承诺践诺情况进行点评,将履行职责、兑现承诺、发挥作用情况作为点评的主要内容,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和努力方向。
五、组织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建立健全承诺、践诺、评诺制度对于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的重要性、必要性,紧密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结合抓好业务工作,加强对本单位的具体指导。
各级党员干部要经常深入一线,指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做好承诺、践诺、评诺的各项工作。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承诺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要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各单位开展承诺、践诺、评诺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学校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中国海洋大学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2010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