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五一”、“五四”放假及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通知要求,现将2010年“五一”、“五四”放假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5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六、“五一”国际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5月2日(星期日)照常公休,5月1日(星期六)公休日调到5月3日(星期一)。5月4日(星期二)上班。28周岁以下的学生和青年教工5月4日(星期二)下午放假,原安排在5月4日(星期二)下午的课程,由各院(系)组织任课教师进行调整,调整方案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或研究生教育中心培养部备案。
二、各单位要在放假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认真做好假期安全保卫和卫生防疫工作。注意节水节电,加强防火、防盗措施。各院(系)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防骗、防盗、避险意识和能力。学生离青必须严格请销假手续,做好宿舍安全防范,杜绝事故隐患。“五一”期间各单位不得以公费组织出游;准备组织出游的班级要坚持由教师带队,务必确保安全,事先提出申请并经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工作部)负责人签字批准,送公安处备案。5月4日下午各院(系)及时将学生返校情况报告学生工作处和研究生工作部。
三、各单位要切实做好“五一”放假期间的值班安排,值班时间为每日8:30—11:00、14:00—17:00,4月29日(星期四)前将本单位值班安排表分别报校长办公室(行远楼433)和公安处各1份。发生重大事件,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和校领导。
四、学校实行24小时总值班制度
日期 | 带班领导 | 值班人员 |
4月30日16:45—5月1日8:30 | 李巍然 | 王震 |
5月1日8:30—5月1日19:00 | 闫菊 | 林旭升 |
5月1日19:00—5月2日8:30 | 刘永平 | |
5月2日8:30—5月2日19:00 | 李华军 | 万荣 |
5月2日19:00—5月3日8:30 | 曾名湧 | |
5月3日8:30—5月3日19:00 | 陈锐 | 王竹泉 |
5月3日19:00—5月4日8:00 | 傅刚 |
值班地点:行远楼433室;值班电话:66782730。
201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