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届毕业生学业与学籍工作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glxy发布时间:2010-06-17浏览次数:161

 

中国海洋大学教务处通知

2010年第74

主题:关于2010届毕业生学业与学籍工作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了做好毕业生学业审核和证书发放工作,确保2010届本科毕业生顺利离校,现将学业与学籍管理方面有关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业工作

(一)全校2010届本科毕业生学业审核工作将在2010620之前完成,请各院系务必于619之前将已结束的毕业班课程成绩和毕业论文(设计)、实习成绩等全部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二)对符合授予学士学位基本条件的本科毕业生,请各院系提前安排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议授予学位事项,并务必于2010622日前报送《中国海洋大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授予评定报告》和《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名册》。《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名册》须按“六月授予”和“七月授予”分别填写,并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二、申请延长修业年限

为进一步规范延长修业年限学生管理,学校已制定颁布了《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申请延长修业年限审批管理办法》,对文件的有关规定重申如下:

(一)申请资格:

1.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申请延长修业年限:

1)具有我校本科学籍;

2)在校修业时间达到基本修业年限(四年),但尚未达到最高修业年限(六年);

3)拟通过延长修业年限完成双专业或辅修专业学习,或者在校学习期间确因客观原因未能在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业。

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批准延长修业年限:

1)思想道德品质方面表现不良;

2)因沉溺网络或其它不良嗜好,经常不参加教学活动,不完成学习任务;

3)取得的课程学分尚未达到毕业学分要求的65%

4)未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

5)其它不适于延长修业年限的情形。

(二)办理程序

1)申请人填写《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延长修业年限申请表》,所在院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201064日前以院系为单位统一交至教务处学业与学籍管理科。

2)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延长学习年限者,到教务处学业与学籍管理科领取《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延长修业年限手续单》,并于2010611日前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完延长学习年限手续;

3)参加七月份课程期末考试成绩不合格且符合延长修业年限条件的学生须于2010712723办理完上述手续。

4)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成延长学习年限手续者,由教务处撤销对批准其延长学习年限的决定,并按照《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符合结业规定的按结业处理,符合肄业规定的按肄业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详见《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申请延长修业年限审批管理办法》[海大教字[2008]45](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修订)

三、申请本科结业或本科肄业

(一)申请资格:

1)本科结业:未达到任何一个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毕业最低课程和学分要求,但获得的学分数达到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毕业最低学分要求的80%以上的学生;

2)本科肄业:获得的学分不足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毕业最低要求学分80%的学生。

(二)办理程序:

1)申请人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学生本科结业申请表》或《中国海洋大学学生本科肄业申请表》。

2)申请人所在院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201064日前以院系为单位统一交至教务处学业与学籍管理科。

3)参加七月份课程期末考试成绩不合格且符合申请本科结业或本科肄业条件的学生须于2010712723办理完上述手续。

4)教务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教务处审核的办理相关手续。

四、申请结业后返校重考

(一)申请资格:

根据《关于本科学生结业的补充规定》(海大教字〔200894号),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学业未达到毕业要求,但符合结业条件的我校本科学生,未申请延长在校学习年限或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未获批准,颁发结业证书并可申请结业后返校重考

(二)办理程序:

1)申请人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学生本科结业申请表》,所在院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201064日前以院系为单位统一交至教务处学业与学籍管理科。

2)参加七月份课程期末考试成绩不合格且符合结业后返校重考条件的学生须于2010712723提交《中国海洋大学学生本科结业申请表》。

3)经批准获得结业后返校重考资格的结业学生,应在结业后两年内返校参加其在校学习期间考试成绩未达到要求的课程的重考。申请2010年秋季学期重考课程者,本人须在201091-910提交中国海洋大学学生结业后返校重考课程申请表》,重考安排在学期末随学校开设课程考试进行。

4)结业学生参加结业后返校重考成绩合格,符合本科毕业要求的,学校换发本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学位授予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

其他未尽事宜请详见《关于本科学生结业的补充规定》(海大教字〔200894号)。

五、领取证书和办理离校手续

(一)六月份完成学业的毕业生于2010625日以班级为单位持《离校手续单》和学生证到教务处学业与学籍管理科办理离校手续;628日以院系为单位统一到学业与学籍管理科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七月份完成学业的毕业生于2010722日以院系为单位领取证书;723日以班级为单位持《离校手续单》和学生证到教务处学业与学籍管理科办理离校手续。

六、办理复学手续

需办理复学的2010届应届本科学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请于2010610619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学生复学申请表》,经所在院系审查并签署意见后交至教务处学业与学籍管理科。教务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教务处审核的办理相关手续。

七、教务处学业与学籍管理科联系方式:

崂山校区:行远楼343电话:66782731

鱼山校区:胜利楼121电话:82032731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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