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优秀教学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黄建琦发布时间:2024-11-25浏览次数:11

各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案例研究与案例教学的发展,不断提高培养质量,在全国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导下,多家培养单位联合发起成立MPAcc优秀教学案例组委会,定期开展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优秀教学案例评选(以下简称优秀教学案例评选)工作。2024年优秀教学案例评选工作由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承办。

一、投稿时间

2024年优秀教学案例评选网上投稿时间为2024年1125-12月181500截止。

二、评选范围

优秀教学案例的评选范围原则上为适用于《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参考性培养总体方案》(http://mpaccesc.ruc.edu.cn/info/1030/2414.htm)中规定的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专业必修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选修课教学使用的案例。

要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近三年国内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和热点问题采编,对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学有一定的实践指导意义,且未被国内外其他案例机构收录,没有正式发表的原创案例。

鼓励历届MPAcc学生案例大赛初赛第二阶段实地调研的案例经改编后参选。

鼓励体现新经济、新业态、新技术、新商业模式及企业最新财会业务实践的案例参选。

三、评选形式

2024年优秀教学案例评选活动采取培养单位网上报名参选和专家评审的形式。

四、案例参选

1. 参选规则

各培养单位对符合评选范围内的教学案例进行筛选后推荐参选案例(所有参选案例第一作者必须为教师),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案例及相关材料MPAcc优秀教学案例评选系统评选系统网址:https://alpxmpacc.ruc.edu.cn/规则如下:

各培养单位原则上每届限推荐5篇案例参选,其中每名作者(第一作者)限2篇案例参选。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推荐的参选案例篇数可增加1篇(最多累计增加2篇),即每单位最多可推荐7篇案例参选。

1)在上一届评选年度中荣获优秀教学案例奖的第一作者所在单位,可再增加1篇参选案例。

2)在上一届评选年度中荣获优秀教学案例组织奖的单位,可再增加1篇参选案例。

本年度MPAcc学生案例大赛进入复决赛案例(参加现场辩论环节的案例)不受以上参选篇数限制

2.培养单位上传案例及相关材料

请各培养单位提前下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优秀教学案例评选活动证明材料》,参照《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优秀教学案例评选系统参选用户使用文档》登录MPAcc优秀教学案例评选系统,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案例参选,各单位由负责人统一投稿。

参选案例须符合《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规范体例及格式》的要求,且上传的案例封面、案例正文和案例说明书中不得出现学校、姓名等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选资格。若有《企业授权书》,请在系统上传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参选案例的内容及格式可参考示范性案例。

请各培养单位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将案例封面、案例正文、案例说明书、版权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评选公函及企业授权书上传至“MPAcc优秀教学案例评选系统”。

评选活动证明材料、用户使用文档及相关附件请查看邮件。

3. 查看案例状态

请各培养单位于2024年12月25-12月2715:00登录“MPAcc优秀教学案例评选系统”查看形式审查结果,审核未通过的请在12271500前重新提交,逾期未提交,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评选程序

教学案例的评选程序包括案例推荐、形式审查、匿名通信评审、会议集中评审、组委会审批、公示六个环节。MPAcc优秀教学案例组委会将在入库教学案例的基础上评选优秀教学案例,具体评选规则见《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优秀教学案例评选办法(2023年修订)》。(http://mpaccesc.ruc.edu.cn/info/1043/2655.htm)。

六、奖励办法

优秀教学案例评选设优秀教学案例奖20名,当参选案例数量超过200篇时,优秀教学案例奖数量可有所增加,但不超过30名。设优秀教学案例组织奖2名。获奖名单将在承办单位的官方网站上公布,并向获奖作者、获奖单位颁发荣誉证书。

特别说明:

1.本次优秀教学案例评选无需邮寄纸质版材料,相关材料均需上传至MPAcc优秀教学案例评选系统。

2.2024年优秀教学案例评选工作的相关通知将在本届承办单位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官方网站(https://ibs.ouc.edu.cn/)进行发布。

 

会计教指委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10-82509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