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毕业班: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奖励条例》(海大研字〔2012〕21号)的规定,为了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鼓励研究生树立正确择业观、立志成才报国,现决定开展2019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
一、评选对象
具有中国海洋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当年秋季预计毕业和下年春季预计毕业博士、硕士研究生均可参加评选,评选比例不超过评选范围总人数的15%。本年度内有违规违纪情况的学生不能参评。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方面表现突出,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师生的公认和好评;
2、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不包括学校学业三等奖学金);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认真刻苦,科研成果突出;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及文体活动,身体健康;
4、拥有正确的就业观,诚信就业;
5、主动面向艰苦行业、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者,或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对院(系)、学校有特殊贡献者,可予以优先考虑。
三、评选程序
(一)硕士研究生
1、学生个人申请,申请者须向班级提交附件1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所填获奖材料须附上支撑材料复印件);
2、各班级组织成立评定小组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班级根据名额比例对申请者进行评定、排序,并将班级评定结果于班级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至学院;
(二)博士研究生
1、学生个人申请,申请者须向班级提交附件1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所填获奖材料须附上支撑材料复印件);
2、班级组织成立评定小组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由学院进行评选。
四、时间安排
(一)材料提交
各班级班长收集班级同学的附件1申请表及支撑材料,填写附件2汇总表(须排序),并于11月26日(星期一)15:00前将纸质版附件1及支撑材料、附件2(须班长签字)交至学院120室,将电子版班级公示截图及附件2发送至ouclikai@163.com,逾期将不受理。
注意: 邮件主题及附件压缩包命名为“**级**专业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信息”,附件1电子版所在文件夹命名为“**级**专业***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电子版命名为“**级**专业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
(二)学院评选及公示
学院根据申请者材料组织评审,确定学院推荐名单并公示(学院将在一楼大厅宣传栏和“研究生干部群2017”微信群内公示)三日无异议后,将材料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如有问题,请与学院联系。
联系人:李凯
联系电话:66783751
管理学院团委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