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博研究生二、三年级各班级:
按照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现组织在校研究生开展第七届中国海洋大学“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 第七届中国海洋大学“獐子岛百佳优秀学生奖学金”、 第七届中国海洋大学“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以及第三届中国海洋大学“东升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
为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奖励优秀大学生,中国银行于2012年6月出资在我校设立“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
(一)奖励对象及金额
奖励40名品学兼优的二、三年级全日制研究生,每人5000元,合计20万元,管理学院名额为3名。
(二)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认真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及良好的思想品德;
2.学习成绩优异,硕士研究生学习成绩列本学科、专业前30%;
3.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修养,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绩显著。博士研究生取得2项(含2项)以上,硕士研究生取得1项(含1项)以上的科研成果(研究生为第一完成人,或导师为第一完成人、研究生为第二完成人)。科研成果包含以下内容: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国家授权的职务发明专利;获国家注册版权的计算机软件;经省部级以上奖励(或鉴定通过)的成果。
4.原则上应获得省级以上学术类奖励(研究生为第一完成人,或导师为第一完成人、研究生为第二完成人)。
二、獐子岛百佳优秀学生奖学金
为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奖励优秀大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在我校设立“中国海洋大学•獐子岛集团教育基金”。学校于2011年11月设立中国海洋大学“獐子岛百佳优秀学生奖学金”、中国海洋大学“獐子岛励志助学金”,资金全部来源于“中国海洋大学•獐子岛集团教育基金”。
(一)奖励对象及金额
奖励品学兼优的二、三年级全日制研究生30名,每人5000元,合计15万元,管理学院名额为2名。
(二)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认真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及良好的思想品德;
2.学习成绩优异,硕士研究生学习成绩列本学科、专业前30%;
3.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修养,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绩显著。博士研究生取得2项(含2项)以上,硕士研究生取得1项(含1项)以上的科研成果(研究生为第一完成人,或导师为第一完成人,研究生为第二完成人)。科研成果包含以下内容: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国家授权的职务发明专利;获国家注册版权的计算机软件;经省部级以上奖励(或鉴定通过)的成果。
三、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
为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奖励优秀大学生,青岛银行出资在我校设立“中国海洋大学•青岛银行教育基金”。学校于2011年11月设立中国海洋大学“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资金全部来源于“中国海洋大学•青岛银行教育基金”。
(一)奖励对象及金额
奖励品学兼优的二、三年级全日制研究生24名,每人5000元,合计12万元,管理学院名额为2名。
(二)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认真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及良好的思想品德;
2.学习成绩优异,硕士研究生学习成绩列本学科、专业前30%;
3.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修养,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绩显著。博士研究生取得2项(含2项)以上,硕士研究生取得1项(含1项)以上的科研成果(研究生为第一完成人,或导师为第一完成人,研究生为第二完成人)。科研成果包含以下内容: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国家授权的职务发明专利;获国家注册版权的计算机软件;经省部级以上奖励(或鉴定通过)的成果。
四、东升研究生奖学金
为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奖励在服务社会、服务学生过程中表现突出、为学校赢得荣誉的优秀研究生,学校决定设立中国海洋大学“东升研究生奖学金”,资金全部来源于王东升先生的捐赠。
(一)奖励对象及金额
奖励40名优秀的在校研究生,每人2500元,合计10万元,管理学院名额为3名。
(二)评选条件
1.学习态度端正,认真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及良好的思想品德;
2.在科技活动、公益服务等方面积极服务社会,表现突出,为学校赢得荣誉;
3.在日常学习、科研、生活中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乐于奉献,服务学生,表现突出,或为学校事业发展建言献策并被学校采纳。
五、评选程序
(一)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为组长,以研究生指导教师、辅导员代表等为成员的评定小组,负责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二)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本人向班级提出申请,各班级评选出候选人名单。每班确定1-2名候选人申请学术类社会奖学金,其中30人以下的班级推荐1名,30人以上的班级推荐2名,候选同学可选择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獐子岛百佳优秀学生奖学金、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三类奖学金中的一类进行申请;每班确定1名候选人申请实践类奖学金,即东升研究生奖学金,也可以不推荐。原则上,一项科研成果在同类奖学金评选的过程中只能使用一次,每位同学只能申请一类奖学金。
(三)各班候选人填写附件中对应的申请表和汇总表,于11月17日(周五)16: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oucxqy@163.com,纸质版(可先不找导师签字)及支撑材料原件、复印件交到学院120室。
(四)学院评定小组根据各班候选人提出的申请对其思想品德、学习、科研、经济状况、服务社会、服务学生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在学院内通过公开答辩确定获奖候选名单。学院将于近期组织公开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待定。各候选人务必准备好相关支撑材料供评定小审核,答辩流程由2分钟自我陈述及评委提问环节构成。学院根据公开答辩提出推荐意见,并公示三天。
(五)获得相关社会奖学金的研究生书写感谢信,向捐款人(捐款单位)表达谢意,内容参照《社会奖学金获得学生感谢信书写要求》(附件9)。感谢信由学院汇总(电子版、纸质版)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六)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进行审核,汇总候选人相关材料后分别报中国海洋大学“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管理委员会、中国海洋大学“獐子岛百佳优秀学生奖学金” 管理委员会、中国海洋大学“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管理委员会以及中国海洋大学“东升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委员会。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奖励资格自动取消:
1.申请奖学金时弄虚作假者;
2.转入下一年级学习者;
3.主动要求放弃奖学金者。
相关链接:
管理学院研究生社会奖学金管理规定(201612修订)http://web.ouc.edu.cn/glxy/e7/6a/c7747a59242/page.htm
附件:
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申请表.pdf
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獐子岛百佳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pdf
附件3:中国海洋大学“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pdf
附件5:中国海洋大学“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候选人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6:中国海洋大学“獐子岛百佳优秀学生奖学金”候选人情况汇总表(研究生).xlsx
附件7:中国海洋大学“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候选人情况汇总表(研究生).xlsx
附件8:中国海洋大学“东升研究生奖学金”候选人情况汇总表.xlsx
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管理学院团委。
联系人:李凯老师
联系电话:66783751
联系地址:管理学院120办公室
管理学院团委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