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深入推进共青团改革,大力推进从严治团,切实增强团员的先进性和光荣感,进一步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武装青年学生头脑,促进青年学生成长、成人、成才,全面总结一年来我校共青团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宣传先进青年集体和个人的事迹,促进共青团工作的发展和创新,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开展团支部达标升级和团员教育评议活动,在此基础上评选表彰2016年度团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一、团支部达标升级及先进团支部评选
(一)开展团支部达标升级活动的目的是规范团支部管理,健全考核制度,活跃团的基层工作,促进团的工作交流,不断总结经验,努力开创团的工作新局面。
(二)团支部达标升级的考核分为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合格团支部、不合格团支部四个等级。
(三)评选条件:
1.先进团支部的条件:
(1)思想政治工作扎实有效。积极组织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带领支部团员全面学习、深刻领会、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支部成员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团日活动,用先进理论武装青年头脑,全面做好支部成员的思想引领工作;
(2)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开展有效。团干部配备及时,支委成员分工明确,团结合作,坚持“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团员证保管使用良好,团支部工作按要求认真记录,团费缴纳人数齐、无拖欠。团干部以身作则,团员青年发挥好模范作用,积极开展特色显著的团日活动;
(3)学习氛围浓,创新意识强。支部团员学习目的明确,学风优良,考试及格率达85%以上,无作弊和违纪现象;支部团员积极参加大学生“挑战杯”系列科技竞赛等科技创新创业类活动,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社会实践活动效果好。支部团员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
2.“红旗团支部”的条件:
(1)已被评为先进团支部;
(2)在团的工作中勇于创新、成绩突出。
3.不合格团支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团支部:
(1)组织建设不完善,支委不团结,不能正常开展工作;
(2)学习风气差,本年度考试及格率不到70%;
(3)本年度有团员受到学校记过或严重警告处分两人次以上。
4.合格团支部:
除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及不合格团支部之外的其他团支部为合格团支部。
(四)评议办法:
团支部达标升级分以下几步:
1.各团支部认真对照团支部达标升级考核内容,结合本支部一年来的实际工作情况做出全面总结;
2.各院系团委根据评议结果确定合格团支部和不合格团支部的名单,经同级党组织审核后,将名单及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事迹材料报送校团委;
3.“红旗团支部”通过参加公开答辩在先进团支部中产生,时间初定为4月中旬;
4.先进团支部评选比例不超过团支部总数的10%。
二、团员教育评议及先进个人评选
以团支部为单位开展团员评议。团员评议的结果分为:优秀团员、合格团员、不合格团员三类。
1.优秀团员的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知识,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及支部组织的各种政治理论学习实践活动,表现突出;
(2)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勤俭节约,关心集体,助人为乐;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暑期“三下乡”、“四进社区”等志愿服务活动;
(5)认真完成团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团的各类活动,遵守团的纪律,充分发挥团员模范带头作用;
2.不合格团员:
有下列现象之一者为不合格团员:
(1)经常不参加团的集体活动,纪律涣散,违反法律或校规校纪,受到法律制裁或学校警告以上处分;
(2)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不刻苦,不及格科目多。
3.合格团员:
除优秀团员、不合格团员以外的其他团员为合格团员。
4.评议办法:
(1)每位团员向团支部上交书面材料,全面总结一年来在政治思想、专业学习、社会工作及综合素质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2)团小组内交流个人总结,由团小组其他成员共同评议;
(3)团小组将评议结果提交团支部,经团支部表决、班主任审阅后将结果上报分团委;
(4)优秀团员、不合格团员经团支部集体讨论后上报,由分团委确定、校团委审核公布;
5.优秀团员评选比例不超过团员总数的6%。
三、其他先进评选:
(一)优秀团干部的评选:
1.评选条件:
(1)具备优秀团员的评选条件;
(2)能积极组织和带领团员青年开展有助于团员青年全面发展的各项活动,工作成绩好;
(3)在团干部岗位上工作满一年,出色地完成工作任务,创新意识强,工作成绩突出。
2.评选办法:
优秀团干部评选由团支部及学生团体提名推荐,经所在学院团委审核后报校团委审批。优秀团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团干部总数的10%。
(二)“五四青年奖”的评选:
1.评选条件:
(1)14周岁至40周岁(1977年5月1日—2003年4月30日出生)的我校青年教职工及学生均可参评。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3)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和道德感召力、示范性。
(4)获得过校级以上综合性荣誉。
2.评选办法:
由各班推荐上报院团委、院团委提名推荐,经同级党组织审核并将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报校团委评定。“五四青年奖”全校拟评选青年教职工、学生各10名左右。
(三)“雷锋团支部”的评选:
1.评选条件:
(1)团支部组织健全,支部成员互帮互助,共同成长。
(2)团支部成员经常开展形式多样的学雷锋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和影响;
2.评选办法:
由院系团委提名推荐,每个单位限推荐1个团支部并将事迹材料提交校团委,由校团委组织评定。
四、评选时间与表彰奖励:
(一)评选时间:2016年3月13日至3月26日;
(二)材料提交要求:
各团支部需要报送的是先进团支部、雷锋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的相关材料。
1.先进团支部、雷锋团支部鼓励各支部积极申报,申报支部提交“事迹材料”一份,照片不能放在word里,需要做好每张照片的备注,单独提交。
2.优秀团员、优秀团干要求各支部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团部成员自主申报,开展答辩会进行支部评议,并在支部内部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将附件2、附件3以及优秀个人申报材料(800字左右)报送院团委。
3.注意:所有各支部上报的优秀个人均为候选人,将经过院团委审核、校团委审核最终确定表彰名单。
请各团支部于3月26日17:00前将先进团支部、雷锋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申报材料以及附件2、附件3电子版发至邮箱:oucxqy@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团支部评议+团支部名称。
校团委拟于5月初对团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管理学院团委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