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十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候选人(山东)的通知

发布者:薛清元发布时间:2016-03-10浏览次数:243

各市团委、学联、少工委,各高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青少年缅怀邓小平同志的丰功伟绩,激发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培养创新人才,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全国学联、全国少工委决定开展第十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评选表彰活动。按照《关于推荐第十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候选人的通知》(中青办联发〔20162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面向全日制在校学生个人设奖,2016年度共奖励100人(含港、澳、台地区和海外留学生6人左右),设研究生(占20%)、大学本专科生(含高职,占30%)、高中生(含中职,占25%)、初中生(占15%)、小学生(占10%)五个组别。研究生和大学本专科生获奖者每人颁发奖学金20000元,中、小学生获奖者每人颁发奖学金5000元,同时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

二、推荐标准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热爱科学、乐于探究,积极实践、勇于创新;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显示较大潜力。被推荐人的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7415日后出生)。

  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对具备下列条件的候选人予以优先考虑:“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系列竞赛中特等奖获得者;在国内外重要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者;学术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或应用于实践领域产生显著社会经济效益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少年科学院”等活动中表现突出者;在其他国内外科技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三、推荐方式

  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候选人由市级和高校团组织统一推荐,已开展市(高校)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奖评选活动的地市和高校,其候选人原则上应从获奖学生中产生。各市级和高校团组织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后,通报候选人所在单位,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四、推荐名额

各地市推荐高中生、中职生、初中生、小学生各限1人,各高校推荐研究生、本专科生各限1人(无研究生的高校可只推荐本专科生),曾获“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者不再推荐。

五、推荐材料

候选人按要求提交第十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候选人推荐申报表(附件),并按附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材料用A4纸大小复印,加盖学校公章,附在推荐申报表后。申报材料报送一式两份,推荐申报表纸质版由市级和高校团组织统一邮寄至省学联秘书处,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通过省学联网站后台上报(除特殊情况不接受电子邮箱报送,报送结果以网站后台接收情况为准)。

六、推荐时间

如有推荐人选请在3.17日之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oucxqy@163.com,邮件标题表明:山东省科技创新奖申报+班级+姓名

七、有关要求

“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是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少年进行科技创新的崇高荣誉,各级共青团、学联、少工委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要严格依照评选标准和申报程序组织申报,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把最优秀的候选人推荐上来。

申报材料务必按照原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包括排版、字体等,部分字体可点击文件附后的字体包下载安装),力求严谨、规范、美观,不得擅自更改申报表等材料格式,未按格式要求申报者则不予进行省级推选。

 

附件:第十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候选人推荐申报表

附件1—第十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候选人推荐申报表.doc  

 

 

                                省学联秘书处省少工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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