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第二届中国海洋大学 “鲁信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glxy发布时间:2015-12-02浏览次数:332

各班级:

为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奖励优秀大学生,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在我校设立“中国海洋大学鲁信奖学基金”。现将第二届“鲁信奖学金”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金额

面向工程学院、管理学院、经济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法政学院和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奖励20名在校优秀学生,每人3000元,合计6万元。管理学院共四个名额。

二、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当年学校学生素质测评中,“思想政治素质”评定应为“良好”及以上;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成绩列当年班级前30%;

3)富有爱心,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公益或社会实践活动;

4) 申请者为我校正式注册在校的2013级、2014级本科生。

三、评选程序

1、学生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每班通过民主评议选出一名同学(建议大家多考虑本学年未获得过大额奖助学金的同学,当然特别优秀的同学除外),负责人填写文档后的附件信息12月4日下午15:00之前发送至邮箱dongzhe@ouc.edu.cn;

2、被班级选中的学生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12月4日下午15:00之前登录“学工在线”学生综合管理系统提交申请;

3、学院评定小组,根据学生提出的申请对其思想品德、学习、科研、经济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后,对申请学生进行评审,网上审批学生申请,经“学工在线”公示3天(12月8日至10日)无异议后将候选人相关材料汇总后提交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

4、学生工作处进行审核,汇总候选人相关材料后报中国海洋大学“鲁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奖励、资助资格自动取消:

1)申请奖励、资助时弄虚作假者;

2)转入下一年级学习者;

3)主动要求放弃奖励、资助者。

五、工作要求

请各班依照学校奖学金评定的相关要求,认真审核材料,统筹考虑、择优推荐,做好相关工作。经复核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材料不过关的学生,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将直接取消名额,并不予递补。



附件:中国海洋大学“鲁信奖学金”候选人情况汇总表

各班将推荐人选信息填好后直接复制粘贴发送至邮箱dongzhe@ouc.edu.cn,不需要附件)

“鲁信奖学金”候选人情况汇总表

负责人:


  




年月日

序号

学院

学号

姓名

性别

专业年级

思想政治素质等级

学习成绩排名

困难等级(非困难生请填无)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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