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2级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审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glxy发布时间:2015-12-15浏览次数:190

各院系(中心)、全体2012级本科生: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12级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审核认定工作将于近期全面开展,并将在2016年完成三个轮次的审核认定。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安排

2012级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审核认定工作依托“中国海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智能管理系统”(超链接,请点击查阅)完成,同学们可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办法》(见附件1),随时在系统中提交学分认定申请及支撑材料,学校、各院系(中心)将按照认定时间节点安排开展审核认定工作。

二、时间节点安排

第一轮:

20151224日至201618日完成院系(中心)审核认定;

201618日至2016114日完成学校审核认定。

第二轮:

2016314日至2016328日完成院系(中心)审核认定;

2016329日至201645日完成学校审核认定。

第三轮:

2016523日至201663日完成院系(中心)审核认定;

201664日至201668日完成学校审核认定。

三、第一轮学分认定特别说明

1OUC-SRDP项目、校级“创业训练项目”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所涉及的项目负责人、成员学分由学校统一导入,无需同学们在系统中提交申请;

22014年、2015年各级各类科技竞赛(不包括2014年、2015年“创青春”、“挑战杯”大赛,这两项比赛需要提交申请)所涉及学分由学校统一导入,无需同学们在系统中提交申请;2013年及以前年度参加科技竞赛所获得学分,请同学们在提交申请时,务必在“竞赛名称”一栏填写竞赛举办年份和完整竞赛名称,并上传支撑材料

3、同学们在系统中所提交的学分申请必须有充分的支撑材料,以便学校、学院审核;

4、基础学科竞赛、语言类等级证书和计算机等级证书不在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之列;

5严格禁止同学们在系统中重复提交相同内容的学分申请,重复申请记录一经发现,学校将统一对所有相同内容记录做“终止认定”处理;

6、第二轮、第三轮学分认定的具体事宜,请同学们关注教务处后续通知。

各院系(中心)要根据以上要求切实做好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的申报及审核的各项具体工作。在申报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过程中弄虚作假行为,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实验实践教学科联系。

联系人:赵常林   联系电话:66781676    邮箱:zhaochanglin@ouc.edu.cn



附件:中国海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办法



                                              教务处

                                        20151215

中国海洋大学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