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5及2016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确认情况的通知
为做好2015及2016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经费后续申请工作,现需确认已获得补偿代偿资格的毕业生当前在职在岗情况。
一、报送材料:
1、学生个人提交的《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生在职在岗情况表》纸质版原件1份,需特别注意“现在工作是第几年”处,2015年毕业生填写“叁”,2016年毕业生填写“贰”;
2、2015年毕业学生填写《2015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并将电子版发送至wx@ouc.edu.cn;
3、2016年毕业学生填写《2016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并将电子版发送至wx@ouc.edu.cn。
二、报送时间:2017年5月20日前
联系人:王晓
联系电话:0532-66781895
纸质版邮寄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号 中国海洋大学 管理学院 122房间
收件人: 王晓 电话0532-66781895
附件1:2015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