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毕业班:
为全面掌握学校2016届毕业生就业现状,提高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针对性,现对我校2016届毕业生开展就业摸底调查。此次调查对于预计签约、升学和出国的毕业生分别进行统计。须做好以下工作:
请认真按照填表说明(在通知最后)和毕业生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说明(附件五),按相关要求组织每位毕业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后于4月18日12:00之前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打包后请以班级名称命名发送至:wsd121314@163.com,纸质版上交至学院团委)。
(一)电子版:《2016届毕业生就业信息调查表》、《2016届毕业生升学信息统计表》、《2016届毕业生出国学习信息汇总表》、《2016年无法毕业学生统计表》
(二)纸质版:本班出国出境同学的打印版offer。
二、本次调查结果是后续开展学校2016届毕业生各项工作的重要依据,请各位毕业班负责人认真做好本次调查,保证此次调查的客观和真实,在调查过程中能真正做好对每一位毕业生现状的了解,合理、有效地督促可签约的毕业生抓紧签约。
三、通知每一位领取过省外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认真对待,妥善保管,领取协议后改变就业意向,包括欲在省内就业、出国或升学等各种情况的毕业生务必于4月21日之前将协议书退还至就业创业中心崂山校区办公室(若之后又改变就业意向,需要协议书的话,再次领取即可)。因就业协议书遗失,与他人串用、借用等原因造成派遣过程中报到证信息错误,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四、此次调查对象不含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已完成省内单位网上签约手续及已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信息已通过山东高校就业信息网统一导入表格,毕业生本人无需填写。
五、有其他特殊情况的毕业生,另附材料说明。
注:1、表格中数据截取时间为2016年4月13日;
2、此次数据统计仍以原上报的生源信息为准(不包括三月份上报生源信息)。
附件: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管理学院团委
2016年4月14日
填表说明
一、《2016届毕业生签约情况统计表》填表说明:确定升学或出国的毕业生无需填写该表格内容,已完成签约手续的毕业生不参与调查):
1、“已签约或意向单位名称”一栏。已完成签约手续的毕业生信息,已由就业创业中心统一导入表格。山东省外就业的毕业生若尚未录入协议,在填写调查表后须及时登录“www.sdbys.cn”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并将一份协议书交回至就业创业中心办公室,否则无法派遣(录入说明见附件二,如对签约解约手续存在疑问,请登陆我校就业信息网“通知&公告”栏,查看“2016届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使用问答及签约解约流程”
http://career.ouc.edu.cn/html/2015/worknotice_1208/2147.html)。
2、与用人单位达成意向的毕业生请填写单位名称(标成红色以示区别),并在“预计签约时间”一栏内填写完成签约的大致时间。
3、“信息是否来源于学校”一栏,请填写获取岗位信息的渠道:学校或学院网站、招聘会、宣讲会等相关信息来源的填“是”;其他来源的填写“否”。
二、《2016届毕业生升学信息统计表》填表说明:
已确定录取的毕业生直接按照以下要求填写各字段即可:
1、“报考院校”。需填写官方全称,但不要具体到二级单位(院系);
2、“档案转寄地址”。为确保档案转寄安全,由毕业生与报考院校核实确认后,按照以下格式填写:①继续升学本校的,直接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学院”,请勿出现空格;②升学至校外的,格式为“地址+单位+部门”,如“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二马路188号海军航空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请勿出现空格、错别字,不需填写邮编,禁止出现具体接收人姓名。若现在不确定的,统一填写“待定”,确定后进行修改;
3、“院校所在地”。填写毕业生所报考院校所在的城市,必须具体到所在区。①继续在校内升学的,统一填写“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请勿出现空格;②升学至校外的,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具体到县、市/区),如上海市杨浦区,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
4、“档案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请各院系通知毕业生务必与录取院校核实后准确填写,以保证档案能安全、及时、准确地寄送到单位。
5、上一次统计的保送毕业生(有生源)信息部分字段已导入《升学信息统计表》,请完善未填写字段,已填写字段信息不可直接改正,若有修改需单独由个人出具情况说明于4月18日12:00前提交到学院团委。如有新增保研、直博和攻读博士后的毕业生(包括未报送生源毕业生),请在备注栏注明(新增保研/直博/博士后),请务必认真仔细填写准确,否则将影响毕业派遣。
针对由于面试较晚和调剂等原因尚未确定是否录取的毕业生,中心将在5月底或6月初再次统计,请勿在此次填写;已确定升学的毕业生中,如领取过省外就业协议书但尚未签约的,请在统计之后将协议书退回就业创业中心崂山校区办公室;如已签约请理性选择直接就业或升学,如选择升学的需按照流程办理解约,否则将影响毕业派遣;如有毕业生升学转就业需由院系党委开具情况说明于4月22日之前提交到就业创业中心。
除档案转寄地址外,统计信息录入后将无法更改,请每位同学认真填写。
三、《2016届毕业生出国学习信息汇总表》填表说明:
已接到国外学校或者台湾、香港、澳门等境外学校offer的毕业生,请将打印版offer交至班级负责人,参加国家公派项目出国,已明确得到批准的,将批准文件复印件交至班级负责人。4月18日中午12点之前,由班级汇总并填写《2016届毕业生出国学习信息汇总表》,打印版offer由班级统一汇总上交给学院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