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的规定
发布人:张硕  发布时间:2014-03-07   浏览次数:427

关于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查重”检测的通知

各院(系):

为保证我校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质量,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为导师服务、协助导师把好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关,学位办决定使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我校2014年春季准备参加答辩的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进行全面检测。

具体要求如下:

一、论文检测范围

1、全日制研究生(包含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014320日前,准备2014年春季参加答辩的全体博士研究生及学位办抽查的硕士研究生请将研究生学位论文的word文档提交给所在院(系)研究生秘书,由学院汇总后,用U盘统一提交至学位办进行“查重”检测。同时提交电子版《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检测汇总表》(表格见附件)。

未被抽查到的硕士研究生论文,在学院送审5日前,由院(系)研究生秘书汇总word文档,用U盘统一提交至学位办进行“查重”检测。同时提交电子版《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检测汇总表》。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包含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中职教师、高校教师及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

2014320日前,学位办抽查到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由各专业学位教育中心、院(系)安排专人负责将其学位论文的word文档汇总后,用U盘统一提交至学位办进行“查重”检测。同时提交电子版《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检测汇总表》(各地教学点则由负责教学的各专业学位教育中心、院(系)安排专人负责)。

未被抽查到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论文,在学院、各专业学位教育中心送审5日前,由学院或各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安排专人负责将其论文的word文档汇总后,用U盘统一提交至学位办进行“查重”检测。同时提交电子版《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检测汇总表》。

二、论文提交要求

1.所提交电子版论文的格式应为word文档,内容仅包括论文的引言至参考文献部分。为保证检测资源的有效使用,提高系统的检测效率,检测系统要求必须删除word文档中的图片、表格,文档的大小通常应小于1M

2.文档命名方式为:“学号_姓名_学院_专业.doc”,如“212009001 _李明_经济学院_金融学.doc”。同等学力学员的学号用“同等学力”代替。“_”必须使用英文半角字符。为提高检测速度,请严格按照上述方式命名文件。

3.为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请在最后的“参考文献”部分全面列出正文所引用的文献、书籍或报告等资料。

4.研究生和导师需确认学位论文电子版与纸质版的一致性,并对所提交论文的真实性负责。

5.每位研究生只有一次“查重”检测机会,不经学位办“查重”检测者,不得进行学位论文送审。

三、论文处理流程

1.学位论文检测完毕后,学位办将全日制研究生的检测结果(包括文字复制比等信息)返给各院系研究生秘书;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检测结果(包括文字复制比等信息)返给各专业学位教育中心或院(系)负责人。由研究生秘书将结果通知全日制研究生本人,由各专业学位教育中心或院(系)负责人将检测结果告知非全日制研究生本人。

2.文字复制比<10%的学位论文视为通过检测。文字复制比介于10%30%之间的学位论文,由学位办提供检测报告单,研究生必须对论文进行进一步修改。

3.文字复制比<30%的论文方可进行论文送审。

4.在论文答辩完成后,研究生需将电子版学位论文提交校图书馆,之后学位办将对学位论文进行二次检测,检测不合格的,将按照《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见附件)第三章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学位办不接受研究生个人上报的电子版论文。

四、学术不端问责

对提交论文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答辩资格。

五、过往案例警示

近年来,针对我校研究生中出现的学术不端行为,学校成立专家组进行调查,中国海洋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遵循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原则,根据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经过讨论、表决,对学术不端行为研究生做出了延期申请学位、取消申请学位资格、撤销学位等处理决定。

期盼各位研究生要增强自己的学术道德感,意识到学术不端行为不仅是法律所不允许的,也是个人道德的污点,对学术不端行为有更加清晰的认识,对自己的行为有更加严格的约束,使规范化的学术研究成为自己的习惯,进而避免学术不端行为。

希望各位研究生导师作为研究生学术道路上重要指导者和领路人,一定要认真承担导师的责任,加强对研究生在学术道德规范方面的教育,引导研究生开展规范的学术研究,以身作则,为研究生树立良好的榜样,对研究生施加积极的影响。各院(系)一方面要加强对研究生学术规范的教育,另一方面要加强监督管理,对发现的学术不端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docx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