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管理学院2016春季学期党员发展工作通知

发布者:王鹏发布时间:2016-04-08浏览次数:571

学院各本科生党支部、大二大三各本科生团支部:

学院将于近期开展2016年第一批党员发展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面向对象:管理学院2013级、2014级本科生

2、推荐条件

(1)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满一年,按党员发展要求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动态;

(2)原则上学习名次二年级在班级前1/3,三年级在班级前40%,学习成绩排名为上一学年素质测评中的科学文化素质排名;国防生发展对象:三年级在班级前1/2且每学年各项国防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均在“良好”以上;高水平运动员二、三年级成绩在班级前2/3

(3)每学年各项素质测评结果,原则上所有项目为“良好”以上,大部分项目为“优秀”;

(4)曾获得过优秀学生、优秀团员等校级及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学金;

(5)参加我校党课培训,成绩不低于70分(党课证书有效期3年,即 201341日之后取得结业证书);

(6)重点培养期间在学习、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

(7)参加境内外交流的学生,返校后需经历一个学期及以上的培养才可发展。

3、推荐方式

(1)团支部召开团支部会议推荐,出席会议的人员数原则上不少于本单位人数的80%,会议方为有效。

(2)在团支部确定推荐人选之后,由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征求意见应采取无记名投票形式,确定后填写《征求群众意见票》,获得的“同意”票数原则上不少于出席会议人数的80%的,党支部才可以讨论研究确定其为推荐人选。

(3)各支部严格按照推荐程序和分配名额推荐,学院对各支部推荐人员进行审核,并组织党员发展预谈话确定学院推荐人员。

4、推荐名额

2013级本科生:各团支部人数的8%,四舍五入;

2014级本科生:各团支部人数的6%,四舍五入。

5、时间安排

推荐时间:即日起至20164141200

预谈话时间:具体时间待定,一般在425日前后

6、推荐邮箱:各支部确定推荐人选后请按照推荐顺序填写《本科生党员发展对象审查登记表》(见附件一),并按期发到oucwp@ouc.edu.cn

7、咨询电话66781895 管理学院团委 王鹏


附件一:【--团支部】本科生党员发展对象审查登记表.xls